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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再获全国先进荣誉称号

继2012年12月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后,2013年1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再次受到表彰,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在2012年司法部组织开展的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接待室、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点和联络点等多层次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十百千”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改善接待条件,公示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帮助。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取消城乡居民申请法律援助差别,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应援尽援,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案件706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达100%。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监狱等活动120余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万余份,让法律援助走进千家万户,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2012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先后荣获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等称号。 同时,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何立新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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