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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两个不一样的公司能合并吗

 唐新杰,珠海企业改制高级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

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

对公司财产作出相应分割,并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等作出妥善处理,同时还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公司分立,应当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派生新设立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同意分立的决议。

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分立后存续公司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分立有两种基本方式:

1、新设分立。即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派生分立。即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

派生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

为防止企业借合并或者分立转移债务、逃避,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当事人分立后,不仅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而且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也都转移给分立后的企业。如未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则分立后的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具体数额根据分立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及分立后各法人的注册资金数额来确定。

以上关于公司派生分立的内容主要有派生分立的程序以及公司完成派生分立以后,在开业的时候办理登记需要的材料问题。对于公司派生分立,还有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工资派生分立的债务问题。如果你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咨询网站获得解答。

两个不一样的公司能合并吗

两个不一样的公司能合并吗

公司合并一般是指两个以上公司依法定程序组成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若公司想进行合并则需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为:

1、首先它须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为前提;其次,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合并不仅引起合并前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且关涉到与这些公司有相关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的利益;再次,合并的结果是多个公司合成一个公司,原有的公司主体资格既可能是全部地消失,从而生成一个全新的主体,也可能是其中一个主体资格保留,其余主体均丧失独立的法律人格;最后,它是一种独特的合同行为。它既需要普通合同成立的诸如协商、自愿及合意等条件,但它又有其特殊性。一是它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甚至有的国家还要求必须公证

2、并且有比普通的合同订立要求更严的授权,即需经公司的股东会以特殊表决程序作出表决;二是合同标的不是普通的财产转移,而是内容复杂的债权债务的混合转移或重新组合;三是它突破了传统民法中“契约专有”的原则,公司合并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实现影响到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有的国家的公司法明确规定此种合同不适用民法典中的契约规则

所谓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来说,在公司进行合并的时候都是要求的,两个公司之间的业务比较相通,两个完全不相干的公司,在合并的过程中,一般来说的话是不会采用的,因为这个非常复杂,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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