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常年法律顾问唐新杰律师:股权布局九条生命线
一 、绝对控制线——67%
一些重大事项的如公司的股本变化,关于公司的增减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决策,需要2/3以上表决权支持。
二、相对控制线——51%
一些简单事项的决策、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董事长、聘请审议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解聘总经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经过2-3次稀释后,还可以控制公司。
三、安全控制线——34%
股东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没有其股东的股份与他冲突,叫否决性控股,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3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五、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20%
六、临时会议权——10%
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七、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5%
证券法规定达到5%及以上,需披露权益变动书。
八、 临时提案权——3%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九、代位诉讼权——1%
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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