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34128768

温馨提示

/ KIND REMINDER

联系我们

/ CONTACT

联 系 人:唐新杰律师

联系电话:135-3412-8768

微信:m13534128768

电子邮箱:182239865@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西区16楼,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

  • 1

    于网站了解律师团队

  • 2

    当有意向聘请律师时,打电话跟律师沟通

  • 3

    提前电话预约面谈时间

  • 4

    携全部相关资料与律师面谈

  • 5

    与律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 6

    聘请完成,助您成功

集体所有制改制程序是怎样的?在什么情况下会资产重组

  唐新杰,珠海企业改制高级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集体所有制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一、集体所有制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1、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2、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企业的改制方案。其中应明确企业净资产数额及清产核资情况即资产处置意见、改制后的企业股东投资情况。

3、至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

二、集体企业改制的途径有哪些

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

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份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

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公司。也可公开拍卖出售给个人,改为私人经营。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改制的程序有几个环节环节,企业应当先确定方案,由集体经济成员讨论批准,然后报请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审核的,下面就办理工商登记,注销之前企业,成立新的股份制企业。

在什么情况下会资产重组

以下情况下需要资产重组: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中国证监会发现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上市公司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暂停交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

二、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

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净利润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至第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