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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是什么 如果离婚房屋能过户过贷吗?

  唐新杰律师,珠海企业改制高级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是什么

所有的公司,能够上市的话,应该是值得高兴的。但是,如果公司想要上市的话,就更需要对自己严格要求。尤其作为公司的法人来说,更需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这样才有利于公司的形象和发展。上市公司面向世界,对法人的要求也更高一些。对于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的是什么,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人代表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在股东协议、合资合同和章程中增加相关免责条款,防范风险

传统公司法理论中存在“商事判断规则”,即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做出一项商事经营判断和决策时,如果出于善意,尽到了注意义务,并获得了合理的信息根据,那么即使该项决策是错误的,该高级管理人员亦可免于承担法律上的。

然而,我国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商事判断规则”,司法实践对此理解也存在争议。鉴于此种情况,我国公司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如下类似约定,以降低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公司的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不对其在董事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任何行为承担个人法律,除非其行为构成营私舞弊、严重玩忽职守、肆意渎职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

根据上述约定,如果发生任何因与公司经营有关的针对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个人的索赔或,应由公司承担全部,但导致该索赔或的行为必须不构成营私舞弊、严重玩忽职守、肆意渎职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如果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因上述索赔而造成损失,公司应对其损失予以赔偿,并补偿其合理的律师费及其他开支和费用。”

2、通过集体决策程序,避免风险,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应提出明确异议并记载于相关会议记录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理论,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应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决策,对于董事会集体决策的事宜,除非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即视为公司的决策,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

因此,在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时,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最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进行决策;同时,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事项,也应明确提出异议,并记载于相应的会议记录,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3、建议公司设立执业风险保险制度

200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保险。但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除外。”

目前,我国主要保险公司均有针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风险保险,当董事因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相应时,可以由保险公司就该部分予以赔偿,避免董事个人的财产风险。公司可以考虑设立执业风险保险制度,由公司为法定代表人、董事等购买保险,以尽可能得降低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二、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的是什么

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对外承担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

通常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均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个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

并且,如果法定代表人从事越权行为,而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与之交易的对方是代表法人行为,法人也应就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向第三人承担。

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因此,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

如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然应向公司承担赔偿。

此外,如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损害公司利益,除实施上述行为的相关人员需承担外,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参与了相关交易的决策或签署了相关文件,则很可能被认定与相关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亦须对公司承担赔偿,除非法定代表人在相关董事会决议表决时已明确提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对相关人员的侵权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失。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

《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根据上述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

3、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

通常而言,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的刑事。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逃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而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通常均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据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行为亦应承担刑事。

4、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司法机关可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人员限制出境。”

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此外,根据现行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实践中,如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法院亦可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此外,在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还应承担相应义务,如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如公司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因此,如果公司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出境。

由此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法人,需要代表公司行驶一些重大的决策。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在经营的时候,更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规。公司法人在企业当中,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所以说,大家不要看见公司法人权力大,一样的,承担的风险也要比普通员工高的多。

如果离婚房屋能过户过贷吗?

我们都知道对于现在的年轻人买房多数都是按揭贷款买的,主要是因为生活的压力太大了,那如果在婚前的时候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一方的,离婚了想转到另一方的名下,但是贷款还没有还清,那要怎么样过户,那就来了解一下如果离婚房屋能过户过贷吗下面就来听听的看法。

一、如果离婚房屋能过户过贷吗

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1、 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2、 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

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

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

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

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

二、按揭房过户的方式有几种

●房屋买卖的方式过户: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房屋赠与方式过户:

1、签署确认书

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2、评估

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

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

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

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

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

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5、出新房产证

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三、继承过户: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一般房子在按揭期,正在还贷期间很难办理房屋产权更名的,需要等还完款解除抵押后才可以办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离婚房屋能过户过贷吗在一般的情况下必须是还完了贷款才能过户的,但是如果是两个人协商好了,以后没有什么财产纠纷的情况下,是可以到银行去办理房屋贷款变更的,这样贷款就转到另一个人的名下了,但是,前提是两个人一定要商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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